根据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会议纪要(〔2024〕17号)的精神,大坡等哨卡零星修缮工程已具备实施条件,现由单位自行组织采购,采用比价遴选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大坡等哨卡零星修缮工程。
2、项目地点:黄坑镇。
3、采购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预算书和结构示意图。
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0日完成。
5、最高控制价:142297元(按预算造价158109元下浮10%)。
6、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7、付款方式:本工程不设预付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工程结算经发包人审核,双方复核定案后,承包人先将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结算款的3%)转入我局账户,我局在30天内凭全额发票支付100%。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保修期满工程经复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职工。
3、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采购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5、供应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6、本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3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节假日除外),前往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办公楼411室(地址:武夷山市岩福路166号)登记和领取采购文件,或采用电子邮箱、微信确认登记。
四、采购办法
本采购项目按最低价确定施工单位,但高于本项目最高控制价(142297元)的按无效比价文件处理,若出现相同的最低报价采用抓阄的形式确定。
五、供应商文件递交
1、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施工单位:请派代表于2025年1月14日9时前,将密封完整的比价文件(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自行采购供应商报价表,加盖公章)递交至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办公楼411室(地址:武夷山市岩福路166号)。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及加盖公章的比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确定成交施工单位的时间、地点
2025年1月14日9时,由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有关人员在三层会议室对施工单位递交的文件是否符合采购公告的要求(工期、报价、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材料品牌等)进行评审,若不符合要求的按无效比价文件处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2家)按本项目采购办法确定施工单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价采购的公告和结果均在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公告栏和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网站(http://wysgjgy.fujian.gov.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地 址:武夷山市岩福路166号 邮编: 354300
电 话: 0599-5305003 联 系 人: 叶先生
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