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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关于印发武夷山国家公园商品林赎买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1-12 16:53 信息来源:生态保护部 阅读:0 A- A+

武夷山国家公园商品林赎买工作方案

 

根据《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试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 9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南政办〔201719号)有关要求,结合武夷山国家公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目标任务

把国家公园现有非国有的商品林通过逐步赎买的方式保护起来,破解采伐利用与生态保护的矛盾,维护林农合法权益,实现“生态得保护,林农得利益”的双赢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公开原则。遵循“自愿、有偿”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优先原则。一是赎买竞价优先,即评估价折扣大的商品林优先安排赎买二是区位优先,即优先赎买武夷山国家公园内公路、水库、河流两旁一重山的商品林是权属优先,即个人所有、合作投资造林等非集体权属的林木优先赎买,集体权属的次之;是起源优先,即起源为人工林优先赎买是树种优先,即优势树种为阔叶树杉木、马尾松是林龄先,顺序为成过熟林近熟林中龄林幼林

三、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武夷山国家公园商品林赎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生态保护部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生态保护部、计财规划部、协调部、政策法规部、各管理站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赎买受理组、调查评估组、财务组、日常工作组。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研究制定每年武夷山国家公园商品林赎买工作计划,提交党委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后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

(二)赎买受理组主要职责

负责武夷山国家公园内商品林赎买的前期宣传、公告、受理、初审和合同签订。

(三)调查评估组主要职责

负责标的商品林的调查、复核、评估工作。

(三)财务组主要职责

负责赎买资金筹集、管理、发放,研究制定资金补偿标准。

(四)日常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商品林赎买的日常工作和社区协调工作。

三、赎买的要求和交易指导价

(一)赎买的范围

武夷山国家公园范围内商品林(不含萌生林)。

(二)赎买条件

林木为集体或个体(含私有企业)等非国有的商品林,且产权清晰,无纠纷。

 ()赎买方式

商品林在林木资源调查评估的前提下,依法依规,与林权所有者充分协商一致后,买卖双方签订林权转让合同,将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林地经营权(使用权)收归国有。

(四)交易指导价计算

武夷山国家公园属重点生态区位,其林分及未成林造林地交易指导价按重点生态区位外的同类型交易指导价90%计价。国家公园内商品林交易指导价及计算方式均参照武夷山市最新的商品林赎买标准

(五)赎买后的林地使用费

赎买后的林地使用费根据签订赎买合同的年限,参照林地所在县(市、区)标准计算,可一次性付清或分期支付。

五、赎买程序

(一)制定年度赎买计划。根据资金情况和现有每亩预估价值等情况,由生态保护部制定年度赎买计划,经管理局会议研究后,发布赎买公告,明确赎买条件、交易指导价、时间等内容。

(二)做好报名登记。凡有意进行赎买的林权所有者,林权属个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林权证(交复印件,验原件);林权有共同权利人的,须提供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和林权证(交复印件,验原件);林权属法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和林权证(交复印件,验原件)。同时须填写好《商品林赎买申请表》,到武夷山国家公园各管理站进行报名登记。

条件核实、确定赎买区域

对申请赎买林木的资源情况进行核实,确定实际可赎买的区域,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反馈给林权所有者。

)评估林木资产并确定参考价

1.村集体所有的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林木权属的出让,须经本集体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字(盖章)同意后进行林木资产评估。非集体(含个人、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公司等)所有的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林木权属的出让,经业主同意后进行林木资产评估。

2.林木资产评估须由有资质的森林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以评估价作为交易参考依据。赎买调查、复核、评估费用按《南平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林业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南政价〔201613号)和《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福建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14282号)实施有新收费标准参照新的执行。资源调查、森林资产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先由申请赎买的林权所有者承担,赎买成功后,双方各承担50%;因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或林权所有者单方面停止赎买的,已产生的调查、评估费用由中止方承担。

交易双方对调查设计结果有质疑的,可委托资质更高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赎买山场进行复查,两次结果在允许误差范围内,以第一次调查设计结果为准;两次结果大于允许误差范围,以第二次调查设计结果为准;复查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签订书面合同。商品林赎买达成交易后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赎买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单位或者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

2.赎买林木基本情况,包括坐落、地类、面积、四至、林种、树种、林龄、蓄积量、株数、林地所有人、林权证号等;

3.赎买方式;

4.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5.赎买价款、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7.附经双方确认的1:10000地形图。

)办理林权变更登记手续。书面合同签订后,出让方(原林权所有者)应配合受让方向县(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林木权属变更登记。

)赎买后林木的管理。林木转让后林权划归国有。各管理站根据林分状况,制定管护措施。

六、相关法律责任

(一)林木资产转让未按本办法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欺骗等非法手段违规出让的,其出让行为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资产评估机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商品林赎买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徇私舞弊,明知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而批准高价赎买的,由有关部门予以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事项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武夷山国家公园人工商品林赎买工作方案》同时废止。

 

附件:1.商品林赎买流程图

2. 商品林赎买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