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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关于武夷山国家公园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南政办〔2020〕51号)

时间:2020-09-28 09:46 阅读:0 A- A+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制定的《武夷山国家公园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武夷山国家公园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

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按照森林防灭火“预防为主、科学扑救、以人为本、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高森林火险的预警响应及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试行)》、《南平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夷山国家公园(以下简称国家公园)区域内出现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和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四)基本原则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要遵循属地管理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贯彻“打早、打小、打了”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扑火工作方针。
(五)预案启动
 当国家公园区域内出现需启动本预案之情形时,由国家公园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室向国家公园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和副指挥长报告,并提出初步应急处置意见,经指挥部领导批准后,启动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国家公园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国家公园森林防火工作。本预案启动后,国家公园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协调、联合指挥工作。相关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按照职责任务,做好所在辖区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一)国家公园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1.组成
总指挥:国家公园管理局局长;
常务副总指挥:国家公园管理局常务及分管副局长;
副总指挥:辖区县(市、区)分管应急管理的副县(市、区)长、国家公园执法支队支队长、国家公园森林公安分局局长、武夷山森林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辖区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辖区县(市、区)林业局分管副局长、辖区乡镇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国家公园管理局各部门负责人、国家公园各管理站站长(执法大队大队长);
值班室主任:国家公园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2.职责
在福建省、南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调动管理局和属地政府防灭火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灭工作。
国家公园各管理站参照指挥部的人员组成及职责成立森林防灭火指挥组,指挥组负责人由乡镇分管应急领导担任。
(一)国家公园执法支队、国家公园管理局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室
国家公园执法支队负责依法查处违反《森林防火条例》的违法行为。督促指导各管理站(执法大队)做好半专业化和群众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督促各管理站(执法大队)做好防火宣传、隐患排查和处置工作。发生森林火灾后,及时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火场监测等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立即组织力量对起火原因、相关线索进行摸排,及时立案查处。   
国家公园管理局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室负责国家公园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各管理站半专业及群众森林消防队伍防灭火培训、演练,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督促检查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发生森林火灾后,负责国家公园相关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和扑救情况。负责与各级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沟通协调,上传下达防灭火动态信息。
(二)国家公园各管理站(执法大队)
负责建设管理半专业及群众森林消防队伍,开展辖区防灭火宣传,应用好防火视频监控系统,保管维护使用防灭火设备、器材。实行网格化管理,开展日常防火执法、火源管控巡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制止野外违章用火行为,对违反森林防火法律法规行政案件实施行政处罚。要按照本预案制定本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进一步细化职责与任务,明确火场的组织指挥、扑火力量组织、扑火物资调配、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森林火灾发生后,国家公园管理站森林防灭火指挥组应立即按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组织扑救。
(三)森林公安分局、派出所    
负责森林和草原火灾火场警戒、交通疏导、维护治安秩序、火案侦破等工作,协助国家公园管理局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立案、侦查等工作。

三、森林火险预警

(一)预警分级(火险等级)
森林火险是森林火灾发生可能性和蔓延难易程度的一项重要度量指标。森林火险等级划分五个等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其中三级、四级、五级为高森林火险等级,五级为最高级别。
(二)预警等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三)预警发布
进入森林防火期,根据省或南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下达的森林火险预警等级信息,国家公园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室,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向执法支队、国家公园管理站(执法大队)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管理站向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及公众发布并提出要求。
(四)森林火险预警分级响应
1.黄色预警响应措施

(1)国家公园远程视频林火监测系统进入戒备状态,实行24小时林火监测,及时掌握火情。
(2)国家公园执法支队、管理站(大队)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各管理站严格野外生产性用火的审批管理,确保安全用火。森林公安、国家公园执法队伍和管护队员、护林人员加强对野外违章用火的巡查,严格管控火源,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国家公园管理站(执法大队)必须要有一位领导在岗,国家公园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室加强24小时值班,随时掌握辖区内火灾防控情况,及时处置各类情况。
(5)各管理站组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集中上班、集结待命,加强戒备,切实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2.橙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黄色预警应急响应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各管理站将所属县(市、区)政府发布的森林防火禁火令立即进行张贴。
(2)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办公室应全员进入戒备状态,加强24小时值班和火情调度,加强各级防火值班督查,及时收集报告本辖区防范动态。
(3)国家公园执法支队、管理站(大队)森林防灭火指挥组负责人应到位进入工作状态,组织召开指挥组成员会议,分析辖区森林火灾发生趋势,提出应对性工作措施。
(4)国家公园执法支队、管理站(大队)应当迅速部署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工作组深入重点区域督查,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5)严格控制野外用火活动,组织国家公园执法大队(中队)、村干部和护林员到岗,加强对重点地段和重点部位的野外火源巡查、监测。
(6)组织基层管护队员、护林员和有关防火责任单位,深入一线,进村入户全面开展各项防火宣传和火源管理。
(7)组织所属管护队伍进入戒备状态。可组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模拟实战演练,扑火通讯、车辆、机具设备的准备到位。
3.红色预警响应
在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国家公园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国家公园执法支队、管理站(大队)森林防灭火指挥组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各管理站实行每日零火情报告和高火险天气发布制度。
(2)国家公园管理站森林防灭火指挥组负责人立即组织召开森林防灭火会议或下文通知,分析辖区森林火险形势,研究制定防控措施。
(3)国家公园执法支队、管理站(大队)、森林公安、管护队员、护林员,全面查禁林区野外用火行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深入包片责任区督查,抓好各项防扑火措施的落实。
(4)各级森林消防队伍进入临战状态,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应集中集结待命,扑火物资装车待命,一旦接到指令立即出发。全面落实应急救援力量和各类物资,及时果断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积极协调当地驻军(警)部队,做好增援扑救工作准备。
(五)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后期处置
1.应急结束
由启动预警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结束应